欧盟对我出口化纤布发起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2008年6月26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化纤布发起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此次复审由德国进口商Hupeden Gmbh&Co.KG提出,要求审查涉案产品范围,排除部分产品。本次复审产品范围涉及的海关编码包括:54075100,54075200,54075400,54076110,54076130,54076190,54076910,54076990。
欧盟此次复审的申请方认为,欧盟目前实施的反倾销调查主要针对染色的(包括染成白色)、聚酯变形或非变形长丝含量大于85%的聚酯长纤面料,而该公司进口的产品仅用于生产特殊粘胶带,此种胶带主要用于发动机(特别是汽车发动机)电缆线束的隔热。申诉方认为,这种具有特殊技术和化学特性的产品有别于欧盟对华聚酯长纤面料反倾销调查中的涉案产品。希望排除此产品,对其不征收反倾销税。
欧盟反倾销调查机关要求,相关企业如接受调查,应在立案后40天内递交答卷。
请我市出口具有上述特性产品的企业积极配合,相关事宜可与我局公平贸易处(电话:85122820)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电话:010-67739280)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