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下达2008年春季广交会
各类摊位及做好有关业务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各参展单位:
第10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将于4月在广州市举行,现将保证性、名优新特、重点布展、招展性、分配性等各类摊位(见附件1)一并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展区调整、布局及编号
(一)时间
第一期布展时间:4月13日8:30—24:00
4月14日8:30—12:00
4月14日12:00封馆
第一期参展时间:4月15日至20日,每天9:00—18:00
第一期撤展时间:4月20日18:00开始撤展
第二期布展时间:4月23日8:30—24:00
4月24日8:30—20:00
4月24日20:00封馆
第二期参展时间:4月25日至30日,每天9:00—18:00。
第二期撤展时间:4月30日18:00开始撤展
特别注意:大会规定在各展馆规定时间内,仍未布展的空展位,一律由大会没收,并由该参展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二)地点
第10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将在广州流花路展馆、琶洲展馆A区与B区三馆同时举行。
(三)展区调整、布局及编号
1、展区调整
第103届广交会全面使用琶洲展馆B区(即琶洲展馆二期工程);不再使用流花路展馆原13号馆及琶洲展馆A区(即琶洲展馆一期工程)原26号馆负一层展厅、22.0-25.0展场南路户外展棚及22.0、26.0展馆北侧户外展棚。
2、展区布局
第103届广交会出口展区按工业类、医药保健类、纺织服装类、日用消费品类及礼品类五大类产品分34个展区,其中医保、园艺、办公和体育展区位置调至琶洲展馆。
进口展区规模及位置基本保持不变
3、调整展馆编号
第103届广交会起,广交会展馆启用新的展馆标示系统:琶洲展馆A区编号由21-28号馆改为1-8号馆;琶洲展馆B区编号为9-13号馆;流花路展馆在原馆号前加“L”,即原1-14号馆改为L1-L14号馆。
二、参展费用
本届广交会参展费用仍由我局统一预收,统一结算。会后根据实际收支情况,多退少补。本届广交会具体预收标准同102届。住宿费:入住康乐大厦、广州五羊城酒店、广州市卡诺特商务酒店的代表,全程每人2500元;非全程住宿代表,按380元/人·天·床计算。
请各参展单位接通知后,将有关费用于3月28日前汇入以下账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绍兴支会秘书处、开户银行:绍兴市农行广场支行、帐号:545201040000107,汇款底单请传真至我局(传真:85220616/85148803),到期未付款视作自动放弃参展,我局将对其摊位另行处置。
三、证件办理
(一)总体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必须能清楚地辨认出人像和字迹,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模糊不清的,一律不接收。
2、提供现场办证或通过扫描录入办证资料的彩色相片,必须是用相纸洗印出的光面相片,不得使用由普通打印纸打印出来的相片。彩色相片五官必须清晰,头部应占相片的2/3。
3、筹展证和撤展证的彩色照片为蓝底两寸(40mm×50mm)。
4、由于广交会采用相片防伪技术,筹、撤展证的相片不能重复使用,因此同时办理筹、撤展证的,需提供两张蓝底照片。
(二)参展商证:各参展单位请将正式参展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的人像和字迹必须清晰无误)各一份,本人二寸近期彩照(宽40mmX高50mm)一张,及《2008年春交会参展企业办证情况表》(见附件3)于3月26日前送我局(越都大酒店六楼607室),由我局统一负责对正式参展商资料的扫描和上报工作(注意:前几届已报正式代表且已在我局扫描备案的不用再提供身份证及照片,如身份证过期或已更换的则须重新提交)。每个摊位分配二个正式参展商证名额。根据省厅要求,所有参展企业必须按时提交办证资料,以确保展前办证率,逾期不报的,正式代表的名额将自动取消。
(三)参展代表证:参展代表证的办理坚持“谁办证,谁负责”的原则,决不允许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进馆证。本届参展代表证仍将实行照片打印,故所有参展代表的身份证、照片均需扫描。请各单位统一指定专人负责,将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彩色照片(宽40mmX高50mm)各一张于3月26日之前送我局。参展代表证费用按每人每天250元收取,先交费后办证,办出后一律不得更换。
特别提醒:因参展代表证办理需扫描及网上提交,所以展会期间必须提前两天将需办理参展代表证人员的资料递交至会务组,逾期后果自负。请各参展企业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及时安排好人员。
(四)布、撤展证: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二寸蓝底彩照(宽40mmX高50mm)各一张(照片反面务必写上单位、姓名,并注明布展、撤展和参加何期),布、撤展证不能混合使用。正式代表兼布、撤展人员,不需办理布、撤展证。撤展证从4月20日(第一期)和4月30日(第二期)中午12时以后开始使用。布展证按天数收费,标准为一天证10元、二天证30元、三天证50元、四天证70元、五天证90元、六天证110元。撤展证每张10元。
(五)本届进口展区取消国内采购代表证,仅设置国内采购商证。证件使用范围为第一期流花馆、琶洲馆A区、B区。申请者请填写《第103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附件8),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经交易团资质审查后,进行证件办理,免费采购商证名额有限,请尽早办理。
注意:一人不能同时办理国内采购商证、参展商证、参展代表证。
(六)办证时间、地点:3月26日前,办证设在我局607室(联系电话:85124189/85126571),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参展期间,办证设在广州市康乐大厦(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921号,电话:020-36222241转绍兴会务组),工作时间为:8:00-22:00,联系人:张燕。所有证件均需到广州后领取。
(七)为保证第103届广交会的顺利举行,请各参展企业选派专人负责办证,参展企业不得为非参展企业办证。
四、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样品征集工作
为贯彻以质、以新取胜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在第103届广交会的整体布展水平,请各参展单位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提高布展质量,征集和选送展品上,特别重申展位上不得摆放假冒伪劣商品,严禁商标和专利的侵权行为,属授权经营商品,务必带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本届广交会,大会将加大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一经查实,永久取消该企业参展资格,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
五、网上登记及责任书
为让更多的采购商了解你的产品,请各参展企业随时更新广交会网站(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上的相关资料,参展易捷通的用户名及密码请妥善保管。同时,务必在3月26日前,将第103届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附件2)盖章后交至我局。
六、其它组展事项
(一)住宿
本届广交会第一期住宿分两块,流花路展馆代表住宿安排在广州五羊城酒店(地址:广州市人民中路322号,电话:020-81889889)和广州市康乐大厦(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921号,电话:020-36222241)。新馆代表住宿安排在广州市卡诺特商务酒店(地址:广州市番禺迎宾大道西广地花园(番禺大桥收费侧),电话:020-34891777/34891788)
务请第一期参展代表于4月13日下午前到达,代表在住宿地报到。
第二期住宿统一安排在广州五羊城酒店,参展企业正式代表请于4月23日前到达。
由于交易会期间住宿十分紧张,参展企业请将所需房间数于3月28日前报我局(越都大酒店607室,联系人茅兴中,电话:85126571)。各参展企业请填妥《2008年春交会参展代表住宿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2008年春交会参展企业费用情况表》(见附件5),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至我局。传真:85220616/ 85148803。
(二)机场车辆接送安排
住宿安排在广州五羊城酒店和广州市康乐大厦的代表,我局继续安排机场至酒店的接站车辆。具体时间为:12日-13日早上7:00至晚上9:00期间杭州至广州航班到达时间。需要搭乘班车的代表,请填写接机回执(附件6),于4月8日前传真至我局,届时将根据回执接送,请到达代表在机场大厅候车(注意机场内接站标记)。不乘坐酒店接站车的代表,也可搭乘机场至市区的班车。
住宿安排在广州市卡诺特商务酒店的代表可由机场乘坐广州空港快线7号线(早上6:05分发车,晚上最晚发车时间为22:05分,每30分钟一班车)至丽江明珠酒店,酒店安排车接。广州火车站下车的代表,请搭乘地铁至3号线大石站,酒店安排车接(联系人:郑先生手机:13798198091,电话:020-34891777或34891788)。
(三)展样品的运输
本届广交会展样品运输不作统一规定,可自行托运,但必须确保在参展前安全按期运抵展馆。若自行运输有困难,可在4月8日上午(仅限当日上午)9:00前运到绍兴市区散花亭外运仓库。每一只摊位的托运样品不能超过1立方米,超过部分额外付费。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托运单位的样展品必须包装完好、捆扎牢靠,打包结实,并标明单位全称、参展馆号、摊位号及绍兴市字样,并在托运样品时提交样品托运单(附件7)。
(四)做好出行准备
因广交会开幕前人员出行相对集中,届时各地至广州的机票、火车票将会相当紧张。为保证代表准时报到,提请各参展单位尽早做好代表出行准备。
附件:1、第103届广交会绍兴市摊位总体情况表
2、第103届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点击进入附件下载页面)
3、2008年春交会参展企业办证情况表
4、2008年春交会参展代表住宿情况登记表
5、2008年春交会参展企业费用情况表
6、接机回执
7、样品托运单
8、第103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