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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公告

创建日期  2008-3-6 查看次数  1649 返回

关于在全市开展2008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外经贸厅等七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2008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将绍兴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对象:

全市范围内在20071231日前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年检时间: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630日止。

三、年检步骤、方法和要求:

为提高联合年检办公效率,方便企业,全市继续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

1、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应在2008430前完成网上联合年检申报工作。同时登录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网址:http://www.zjslhnj.gov.cn)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zjaic.gov.cn),注册后填写年检表格,确认无误后上报联合年检各部门。经网上联合年检各部门初审通过后,在打印的年检报告书表格上加盖公章,连同各部门要求报送的其它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联合年检集中办公地复核。

市区  (市直、越城区、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集中办公时间为526日至30日,集中办公地设在绍兴稽山宾馆(地址:市区解放南路钱王祠前16)

    2、企业填写联合年检报告书时,应确保相关数据与经由中国注册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相一致。

四、年检相关措施: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年检部门加贴(盖)通过年检的标识(印章)或签署意见。

    2、对有严重违法、违规,没有经营地址,没有出资和没有经营活动的企业,定为年检不合格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3、外经贸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通知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者,依法予以处罚。

4、对逾期参加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联合年检公告、须知及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填写要求,请浏览绍兴市外经贸局网站,网址:http://www.sxftec.gov.cn

 

附件:(绍兴市08年应参加年检企业清单.xls)

 

                      绍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绍兴市财政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绍兴市中心支局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绍兴市统计局

OO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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