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绍兴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浙江省促进外经贸
发展政策各资助及奖励项目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越城区外经贸局、经济开发区招商局、袍江工业区外经贸局、镜湖新区经发局及市直有关企业:
为做好2007年度浙江省外经贸促进政策各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快兑现财政补助资金,根据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浙江省促进外经贸发展政策各资助及奖励项目的通知》(浙外经贸联发〔2008〕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市区申报2007年度外经贸促进政策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
申报项目均应为2007年度已经实施的项目,不属于此实施期限的,不予资助。企业申请各类资助或奖励项目时应按项目分开申报,一个项目填制一份申报表,并附上相应材料。报送的材料要真实、合法、齐全。
二、项目支持范围
(一)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支持项目
1、支持软件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对软件出口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国际软件交易会的展位费、公共布展费给予资助;
2、对软件出口企业进行CMMI认证的认证费给予50%的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
(二)扩大农产品出口支持项目
1、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省组织的境内重点国际展(博)览会的摊位费、公共布展费给予一定的资助;
2、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和农产品国际标准认证及境外商标注册所支付的认证和注册费,开展农产品境外宣传推广的画册、光盘等制作费,除享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资助外,再给予一定的资助。
3、对省级农产品出口行业组织为推动农产品出口开展整体宣传项目(指画册、光盘等)的费用给予一定资助。
(三)出口品牌发展资金项目
根据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口品牌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6〕20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以购并等方式获取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四)进口支持项目
1、资助对象:自行组织或委托省内进出口公司进口资源性商品和先进设备的最终用户单位,进口技术的使用单位及进口农产品专用检测检验仪器的使用者。
2、对企业自营或委托省内外贸企业一般贸易进口资源性商品(用于省内生产加工销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省内外贸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制定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内的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和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一定的贴息,贴息期最长6个月。
3、对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及为大宗农产品出口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协(商)会等进口农产品专用检测检验仪器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资助。
(五)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项目
根据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施“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和对发展中国家投资贸易专项资金项目
1、根据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5〕16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对发展中国家投资贸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投资建设境外合作区的企业和投资入园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2、对外经企业参加省组织的境内外国际展(博)览会的摊位费、公共布展费给予一定的资助。
3、鼓励有援外资质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援助项目的投(议)标,对投(议)标援外项目入围的企业,按项目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下资助5万元,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资助10万元。
(七)国际服务贸易支持项目
1、对省内文化艺术、出版影视等企业参加境外文化艺术、出版影视动漫等国际展(博)览会的摊位费、公共布展费给予一定的资助。
2、对开展服务外包业务企业进行服务外包人员培训费用和专用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定的资助。
(八) 上述支持项目涉及支持和推荐的展(博)览会原则上限于浙外经贸贸发〔2006〕424号和〔2007〕251号文件列明的境外展览会,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最多支持3个标准摊位的费用。
三、上报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附件规定的上报时间将有关申请材料分别报送到市外经贸局和市财政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达或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四、其它有关事项
由于项目申报时间紧,内容多,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外经贸局要认真对待,及时通知所属企业,督促申报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及各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上报。申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外经贸局和市财政局联系。
市外经贸局: 方键 联系电话: 85143756
市财政局: 杨卫东 联系电话: 85209656
附件1:2007年浙江省促进外经贸发展资金各项目上报时间表
附件2:《2007年浙江省促进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具体内容详见市外经贸局网站:www.sxftec.gov.cn 外贸动态栏目)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7年浙江省促进外经贸发展资金
各项目上报时间表
|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上报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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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支持项目 |
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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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扩大农产品出口支持项目 |
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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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出口品牌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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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项目 |
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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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际服务贸易支持项目 |
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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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进口支持项目 |
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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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施“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项目 |
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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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发展中国家投资贸易专项资金项目 |
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