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直属企业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批复项目公告以及资金拨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本级申报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相关企业:
2008年度申请拨付的中小企业开拓资金项目,经审核认定,已可以实施补助(详见附件1),请各相关企业按照附件2中的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格式填写收款收据,到市财政局办理拨付手续。
注意事项:请企业认真核对实施单位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防止出现差错,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联系人:王 慧健
联系电话:85221389
特此通知!
绍兴市外经贸局
附件 1、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清单
附件 2、绍兴市财政局: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填写样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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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统 一 收 款 收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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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日期: 年 月 日 (请填写开票当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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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单位或个人 |
绍兴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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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项 内 容 |
2008年度第2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 |
收款方式 |
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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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大 写 |
大写金额,与小写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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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写金额,与文件相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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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
单位
盖章 |
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
收款人
签 章 |
开票人签字或盖章 |
备
注 |
加盖本单位账号章或手写本单位开户银行和账号,注意字体工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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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开票日期上方有一栏红字“本收据限于 年12月31日前填开使用有效”,请注意有效期。
2、财政局不使用转账支票,而是通过拨款凭证直接将款项打入收款单位账户,敬请书写清楚工整
3、企业将收据交市财政局企业处。地址:市区人民西路333号7楼713室。联系人:石莹;联系电话:85209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