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举办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法规宣讲会
1月19日上午,我局邀请商务部国际司、贸促会浙江省分会的领导和专家为我市外贸企业专题讲解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政策法规及区域性原产地证的申领与签发。宣讲会由章光华局长主持,市政府王建新副秘书长到会致辞,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分管局长、150余家外贸企业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随着今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如期建成,给我市与东盟之间贸易、投资、服务领域的合作带来了更大的机遇。为使我市各部门和企业进一步了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知识和有关规则,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自贸区优惠条件获得新发展,我局组织和邀请了商务部国际司的专家专题讲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政策法规。宣讲会上,商务部国际司领导就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企业如何利用好自贸区求得发展提出了树立自贸区优惠意识、掌握原产地规则、研究各项细则、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了解东盟法律制度及社会规则等5个方面的建议。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我国对外建立的第一个自贸区,其成员包括中国和东盟10国,涵盖19亿人口和1400万平方公里,被称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目前,我国自东盟进口的产品中,已有93%实行零关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双边贸易自由化程度快速提升,互补优势发挥,贸易结构优化,双向投资大幅增加。2009年,我市与东盟进出口额为16.8亿美元,东盟已成为我市仅次于欧盟和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
会上,贸促会浙江省分会领导专题讲解了区域性原产地证的申领与签发;浙江中浙国际贸易中心领导就中国浙江品牌产品(印尼)贸易展示中心情况进行了重点介绍。
通过这次宣讲会,我市企业全面系统地了解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政策法规、优惠条件和市场情况,熟悉了关于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申领和签发知识。这对企业下一步更好地开展与东盟地区贸易、投资、服务领域的合作,更好地利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获得关税优惠、降低交易成本,更好地通过贸易展示中心开拓东盟市场都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王建新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广大外经贸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立足长远,尽快制定和完善开发东盟市场的经营战略和策略,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寻找发展空间,提高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增强综合实力,为我市的外向型经济多作贡献。(外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