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窄幅混纺机织物采取临时最低限价措施
2009年11月16日,阿根廷工业及旅游部照会我驻阿使馆经商参处,通告阿根据其工业及旅游部2009年第2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窄幅混纺机织物(南共市税号为5208.43.00、5210.49.10、5209.42.10、5209.42.90、5211.42.10、5211.42.90)采取FOB离岸价格每公斤3.13美元的临时最低限价措施。该措施于2009年11月14日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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