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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

创建日期  2009-4-15 查看次数  421 返回

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

申报条件:

1、  辖区及本级申报项目

2、  变更事项为已依法注册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申报材料:

1、   企业设立或变更申请书(正本);

2、   新办企业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   新设企业合同、章程及附件(实物投资清单、进口设备清单、无形资产作入股协议等,均为正本)或变更的相应条款清单;

4、   公司董事会名单(注明委派方、拟在董事会中任职、原工作单位及任职);

5、   合营各方对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须有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中方还须加盖公章);

6、   合营各方营业执照及外方税务登记证、资信证明;

7、   外方投资者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个人投资者即为身份证明);

8、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9、   特殊项目所需的特别批文(前置批复);

10、  其他有关材料(有关事项的评估报告、证明、说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等)。

  以上文件除外方提供的以外(外方提供的应附中译文),均须用中文书写。

操作步骤:

1、  企业携上述材料到受理点办理。

2、  需转报事项,转上级审批部门复审。

备注事项:

变更事项不包含进入仲裁、司法程序或被工商吊销执照及进行清算的企业。

办事地点:

绍兴市外经贸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地址: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

联系电话:

 0575-88604936     0575-88604957(传真)

承诺时限:

3

收费说明: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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